处 长: 84576118
副处长: 84576112
办公室: 84576116
院内报警电话: 84576110
社会求助电话:
交通事故: 122
匪 警: 110
火 警: 119
急 救: 120
省会治安公众号
安全工作处工作职责
一、门卫管理:对进出学院的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盘查和秩序管理;对进出学院人员的盘查;对携带物品进出学院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检查;及时清理影响学院人员和车辆出入的摊点和车辆,保证学院大门通道畅通无阻。
二、 承担校园内的治安巡逻,维护校园内的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。调解处理发生在校园内的交通问题和治安问题。
三、对学院内各单位的防火、防盗安全工作进行安全检查,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。调查处理发生在校园内的火险事故
四、负责学院内消防灭火设施的检查、购置、维修和保养。负责对师生员工防火、防盗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。
五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发生在校园内的治安案件、刑事案件和交通事故。
六、负责校园内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。对院属各单位举办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,进行检查、监督和指导。
七、负责学院“110”报警服务台24小时值班,及时处置师生员工各类报警和求助电话。
八、对保安队工作的监督指导。
九、负责校园内务工经商人员的管理。